- 以愛為出發點:讓孩子瞭解,即使懲罰他們,也是愛他們的。
- 明確的規範:訂定孩子行為標準,並切實執行,態度溫和。
- 有建設性:指出孩子的錯誤,並教他正確的做法。
- 有效的賞罰:多鼓勵、少責罰,每次賞罰前,一定讓孩子明白原委,以強化正確行為。
- 立即糾正:孩子做錯事,立即說明指正,事過境遷再來翻舊帳,效果則大打折扣。
- 避免情緒化:就事論事,切勿藉題發揮,大發脾氣。
- 管教態度一致:讓孩子有所遵循可幫助孩子及早建立自我的行為標準。
- 精神物質並重:切勿無限制滿足孩子物質需求,應漸以精神鼓勵替代。
- 以身作則:孩子由父母的身教所習得的一切,是最自然且不費力的。
善用獎懲~
獎勵和懲罰都是教導子女的有效方法,但是若使用不當,反而造成不良影響,原則上父母要多使用獎勵,少使用懲罰。建議您:
- 立即獎勵具體的好行為:多用精神的鼓勵,少用物質或金錢的酬賞。
- 不要意外的獎勵孩子壞行為:勿因忙碌、心煩而隨意答應孩子「不合理的要求」。
- 真誠的讚美孩子:孩子有良好表現時,要發自內心地肯定、讚美他以幫助孩子建立信心,追求成長。
- 與孩子討論並訂定合理明確的生活規範,依約實施獎懲。懲罰不可用威嚇、報復、翻舊帳、殺雞儆猴、連坐(一人犯錯大家受罰)等方法。
- 在盛怒時,不要懲罰孩子,以免造成身心的傷害。
- 要對事不對人,並且要就事論事。
- 避免體罰或在公開場所懲罰孩子。
- 懲罰前要說明原因,懲罰後要指導他正確的行為;改過自新時,要即時的讚美與肯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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